應選擇一個技術*的制造商,產品應具有詳細的說明書、技術指標、產地、符合各方面的標準證書及有銷售許可證書等。
1) 設計是否有利于用戶并且容易安裝。理想的產品應該是一個小型、緊湊并且能夠安裝在現有的空間內,同時易于安裝。電涌防護器本身的體積尺寸越大,它固有的內部線路電感就越大;防護器本身體積小,電感也小,防護效果就更好;小體積防護器的另一個優勢是可以安裝在*近配電箱處,因為連線本身也有電感,連線長,對防護系統的限制水平的不良影響也就越大,因此在安裝電涌防護器時越*近配電箱越好,是在15cm以內。在電氣設備狹小的空間內不可能安裝大體積的防護器。
2) 反應時間。電涌防護器的反應時間必須比電涌的速度快。反應時間在毫微秒(納秒)級均符合技術要求。
3) 一次能夠處理的zui大電流。zui大電流即峰流是一個電涌防護器的處理zui大電流的能力。Bellcore實驗室(AT&T—Bell實驗室的研究機構)為了保護它高度計算機化的實驗中心,進行了廣泛的調研,明確了電涌防護器處理zui大電流的能力和所需的技術參數,一個20kA的電涌防護器即可滿足要求。由此可見,在任何建筑物內的分支線供電箱處安裝一個80kA的電涌防護器,便足以解決任何可能出現的電涌問題。對多雷擊區的貴重電氣設備,應在建筑物人口的交流配電箱處安裝一個較大的防護器,型號從65kA到l60kA。
4) 吸收能量的能力。電涌防護器吸收能量的能力以焦耳來衡量,焦耳值越高,電涌防護器的使用壽命越長。
5) 鉗制電壓的能力。也就是將過電壓鉗制到電氣設備所能承受的安全范圍之內的能力。計算機被設計在一定電壓范圍內使用,如果超出了這個范圍就會導致計算機的損壞。因此電涌防護器必須把過電壓鉗制到安全水平。1998年6月1開始實施的GAl73—1998標準規定:用于220/380V電力系統的計算機防雷保安器(電涌防護器)的鉗制電壓應小于或等于2kV。
6) 符合和國家標準。標準,包括UL449、IEEE、NEMA和IEC。在我國同樣有相應的標準,*部公共信息網絡*要求:所有用于保護計算機的防雷保安器(本文稱為電涌防護器),都必須根據GAl73—1998的標準通過檢測并獲得銷售許可證后,方可銷售。
7) 產品的可*性及制造商的客戶單。了解制造商的客戶單以及廠家從事產品生產的歷史有助于了解廠家的信譽和其產品的可*性。
8) 質量保證。保質期限的長短體現了制造商對其產品是否不出問題、并*的保護設備的自信心。一旦產品出現問題,客戶是否能得到快速免費的服務,也是用戶必須考慮的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