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中山市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資助實施細則的通知
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中山市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資助實施細則》業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可徑向我局反映。
中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7日
(聯系人:何先生、夏先生,聯系電話:88329004)
中山市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資助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的決策部署,推動工業企業開展新一輪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持續提升工業發展的質量和效益,進一步規范相關資金管理,根據《中山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府〔2020〕14號)、《中山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工信〔2023〕248號)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技術改造是指企業為擴大產能規模、提高生產效率、改進產品質量、保障安全生產等,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對現有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等進行改造提升的投資活動。
第三條 堅持依法依規、公平公正、突出重點、績效導向、規范管理的原則,相關資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檢查,按照《中山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工信〔2023〕24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績效目標:力爭用4年時間,引導2400家以上企業實施新一輪技術改造,促進企業向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高端化轉型升級。到2027年,工業領域設備投資規模較2023年增長25%以上,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字化研發設計工具普及率、關鍵工序數控化率分別超過90%、75%;重點行業能效基準水平以下產能基本退出、主要用能設備能效基本達到節能水平。
第二章 資助對象和條件
第五條 資助對象為在中山市行政轄區內依法設立的企業。
第六條 資助范圍:支持企業實施的技術改造項目,包括增資擴產、設備更新、綠色發展、數字化智能化改造等。
第七條 資助條件:
(一)項目建設地在中山市,已取得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出具的備案、核準或審批文件。
(二)項目計劃總投資不低于500萬元,并按規定納入技術改造投資統計。
(三)項目申報獎勵的設備和系統未獲得過省級企業技術改造專題設備事后獎勵資金或其他市級財政資金(貸款貼息資金除外)的支持。
(四)項目單位未被納入信用廣東網中的失信懲戒主體名單。
(五)符合申報通知明確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 資助方式和標準
第八條 相關資金采用事后獎勵方式對符合條件的技改項目給予資助。
第九條 資助標準
結合財政資金安排情況,按以下先后梯次予以支持。
(一)對企業實際總投資5億元及以上的重大技改項目,按新購置設備和系統總額給予不超過20%的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2000萬元。
(二)對領軍企業、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工業總部企業、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國家和省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實施的技改項目,按新購置設備和系統總額給予不超過20%的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1000萬元。
(三)對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施的技改項目,按新購置設備和系統總額給予不超過15%的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800萬元。
(四)對一般企業實施的技改項目,按新購置設備和系統總額給予不超過10%的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600萬元。
第十條 對納入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級攻堅的項目給予重點支持,按第九條資助標準額外提高不超過50%的比例給予獎勵,單個項目資助標準不超過20%,最高獎勵額度與第九條一致。
第十一條 引導金融支持企業技改,對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置項目設備和系統所支付的有關費用,參照第九條和第十條資助標準給予獎勵。
第十二條 鼓勵企業入園發展,對進駐市十大主題產業園和經認定掛牌環保共性產業園的企業實施的符合條件的技改項目,按上述資助標準給予獎勵。
第四章 申報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條 相關資金實行項目庫管理,未納入項目庫的項目,原則上不安排預算。
第十四條 項目入庫申報每年集中辦理。
(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本細則發布入庫申報通知,明確當年度資助對象、資助方式、資助標準、申報條件、申報程序等,并通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政務網等網站向社會公布。
(二)符合條件的項目單位依據申報通知要求,編制申報資料并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每家項目單位每次最多申報一個項目,每個項目最多只能申報一次入庫。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項目單位提交的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并將審核合格的項目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推薦。
(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鎮街推薦的項目進行復審,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對評審通過的項目進行公示,并將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項目納入中山市技術改造項目庫。
(四)入庫項目不等同于最終給予資助的項目,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可結合當年預算安排的資金額度擇優遴選項目制定資助計劃,同等條件下優先資助投資大、效益好、完整性高的項目,并經相關規定流程后撥付至項目單位。
第十五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推薦進入省技術改造項目庫,但未獲得省技術改造專題設備事后獎勵資金資助的項目,可直接納入中山市技術改造項目庫。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具體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