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黃浦區碳達峰實施方案》制定背景
2022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發布,明確了上海市“碳達峰十大行動”,要求各區科學制訂本區碳達峰實施方案。為貫徹落實市政府工作部署,明確黃浦區碳達峰重點任務,制定本《黃浦區碳達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二、《方案》總體考慮
《方案》完整準確全面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落實國家和本市工作要求,妥善處理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長遠目標和短期目標、政府和市場四對關系,提出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黃浦區碳達峰目標和任務,確保完成節能控碳“硬目標”。
三、《方案》主要內容
《方案》是黃浦區推進碳達峰工作的具體施工圖,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
一是明確碳達峰主要目標。黃浦區“十四五”期間初步建成低碳綠色發展的示范引領城區,到2025年,單位生產總值(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以上,單位生產總值(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市下達目標。“十五五”期間基本建成國際大都市中心城區綠色低碳發展核心引領區和碳達峰碳中和示范區,確保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
二是組織實施“碳達峰九大行動”,具體包括:
1、建筑領域碳達峰行動。積極推動建筑領域全生命周期綠色低碳轉型,新建建筑源頭把控和既有建筑節能挖潛并舉、“硬改造”和“軟調適”并進,結構節能、技術節能、管理節能聯動,推進超低能耗建筑發展,推動建筑領域能效水平提升、碳排放不斷降低。
2、節能降碳增效行動。持續深化公共建筑、公共機構、交通等重點領域節能增效,提升數據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礎設施能效水平,打造一批行業能效“領跑者”。推動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增效,實施高效機房建設。積極推動數字化智慧節能。
3、能源與碳排放管理體系優化行動。統籌建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強化節能審查的準入把關作用,完善能耗雙控目標評價考核制度。建設黃浦碳排放智慧監管服務平臺,建立碳排放量地圖,發布年度碳排放狀況白皮書。
4、交通領域綠色低碳行動。進一步完善以公共交通為主體,各種交通方式相結合的多層次、多類型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持續優化慢行交通體系,2025年,全區綠色交通出行比例達80%。加快推進交通工具向電氣化、低碳化、智能化轉型升級,新能源車占比、充換電設施建設達成既定目標。
5、城區綠色生態空間拓展行動。精心建設“一江一河”沿岸公共空間,大力推進串聯濱水與腹地、聯通老城廂各片區的“藍綠絲帶”建設,加快推進外萃豐弄、新碼頭街等公共綠地建設。深入推進董家渡綠色生態城區試點區建設。加大力度推進立體綠化建設。
6、可再生能源發展行動。加強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管控,在立項審批、土地出讓、施工圖審查、節能審查、竣工驗收等環節,按照“能建盡建”的原則落實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一批建筑光伏一體化示范項目,積極探索發展“光伏+”應用場景。積極推進打浦橋街道、半淞園路街道開展整區域可實施建筑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力爭完成市下達新增光伏裝機容量目標,繼續深化國家級商業建筑需求側管理示范項目建設,為上海電力結構優化貢獻黃浦方案。
7、重點企業低碳發展行動。聚焦年能耗3000噸標準煤以上、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企業和樓宇,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和目標責任,積極推動重點企業、重點區域開展碳達峰試點示范創建。推動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按照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業碳排放信息,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8、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以源頭減量、循環使用、再生利用為統領,積極推進城區循環經濟發展、循環型社會建設。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提質增效,到2025年,全區生活垃圾資源回收利用率達到45%。繼續深入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動商業流通領域綠色發展,探索建立綠色供應鏈制度體系,打造有影響力的低碳商圈。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和綜合利用,探索“無廢城市”建設實施路徑。
9、綠色低碳全民行動。開展多種形式的生態環境教育,普及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知識。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導激勵市民積極參與綠色消費、低碳出行、可回收物分類等綠色低碳行動。鼓勵發展二手交易市場。推動碳普惠機制實施。推廣綠色低碳產品。深入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筑等各類綠色創建活動。分階段、分層次對各級領導干部開展碳達峰、碳中和專題培訓班,組織開展對從事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企業管理人員的專題培訓。推動交流合作,搭建節能低碳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用好長三角主要城市中心城區高質量發展聯盟、中德建筑能效提升論壇等平臺,提升綠色低碳發展水平。
三是保障措施和組織實施。通過健全統計核算體系、強化經濟政策支持、積極發展綠色金融、提升節能低碳技術創新能力、培育發展節能低碳環保產業,保障黃浦區實現碳達峰目標。通過加強統籌協調、強化責任落實、嚴格監督考核,確保碳達峰目標任務落實到位、持續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