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印發廈門市進一步加快推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成員單位,各有關企業:
《廈門市進一步加快推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廈門市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代)
2022年7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
廈門市進一步加快推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
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快推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廈府規〔2022〕11號),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政策適用范圍及申報主體
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具有5人以上穩定技術團隊(在本市簽訂勞動合同、繳交社保),有一定數量知識產權和固定研發生產經營場所,項目在本市實施,且經廈門市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集成電路辦”)確認,專門從事集成電路領域(包括EDA工具、邏輯電路、存儲器、特色工藝半導體、化合物半導體、微機電系統與智能傳感器、基礎電子元器件、Mini/Micro LED、OLED、激光顯示等)設計、制造、封裝測試、裝備與材料等研發、生產、公共服務的單位。
二、申報條件和材料
第一類 支持人才引進
(一)高端人才安家補助
1.申報條件:
(1)市集成電路辦發布項目申報通知當年和前2個年度內新引進的。
(2)經市集成電路辦審核確認符合《廈門市集成電路產業高端人才評定標準(試行)》。
2.補助標準:
A類、B類、C類集成電路高端人才,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補助,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發放。
3.申報材料:
(1)廈門市集成電路產業高端人才申報書。
(2)集成電路高端人才安家補助資金匯總表。
(3)身份證(境外人員提供護照、臺胞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學位證書、勞動合同復印件;個人社保繳費情況證明、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情況清單。國(境)外人才須提供合法的入境證明和出入境記錄。
(4)符合《廈門市集成電路產業高端人才評定標準(試行)》相應人才類別(A、B、C類)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獲得其他單位人才認定文件復印件;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書復印件;所獲獎項、榮譽、職稱、專利、論文等。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譯件。
(5)半導體公司排名須參照國際級研究機構IC Insights、Trendforce、Gartner、IDC或IHS、中國半導體行業協會、中國臺灣半導體產業協會發布的最新年度企業排名,證明材料需提供網絡截圖及鏈接,注明企業排名次序。
(6)集成電路重點企業年度銷售額以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為準。
4.備注:市集成電路辦采取競爭性專家評審方式組織認定,認定后直接兌現補助。
(二)畢業生就業補助
1.申報條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專業符合《廈門市集成電路產業相關緊缺專業目錄》。
(2)畢業后3年內到本市集成電路領域企業就業,“畢業后3年內”指在市集成電路辦發布項目申報通知當年的前3個年度內畢業。
(3)與本市集成電路企業簽訂2年以上的勞動合同。
(4)申報時仍在職。
2.補助標準:
各類畢業生來本市集成電路企業就業補助標準如下:
本科生18000元/年、碩士生30000元/年、博士生42000元/年給予補助,以實際繳納社會保險金月數核算補助金額,每名畢業生補助不超過2年。
3.申報材料:
(1)畢業生就業補助資金匯總表。
(2)①首次申請人員身份證(境外人員提供護照、臺胞證等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勞動合同復印件,個人社保繳費情況記錄;②非首次申請人員僅需提供個人社保繳費情況記錄。如果學歷發生變動還需補充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如果單位發生變動還需補充勞動合同復印件。
4.備注:已按原集成電路政策標準享受“畢業生生活補助”且未滿2年的,可按新政策補助標準繼續享受剩余年限補助,已享受過的部分不再補差。
第二類 支持研發創新
(三)流片補助
1.申報條件:
完成多項目晶圓流片或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產品流片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高校或科研院所。
2.補助標準:
(1)用于研發的多項目晶圓流片補助。①集成電路企業按照直接流片費用的60%給予補助;②高校或科研院所按照直接流片費用的70%給予補助。
(2)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產品流片補助。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完成的全掩膜工程產品,按照產品首次流片(含Foundry IP授權、掩膜版制作、晶圓片等,晶圓片數量超過12片的,按12片核算)費用的30%給予補助。
(3)利用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生產線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產品流片補助。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完成的全掩膜工程產品,按照產品首次流片(含Foundry IP授權、掩膜版制作、晶圓片等,晶圓片數量超過12片的,按12片核算)費用的40%給予補助。
上述補助每個單位年度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申報材料:
(1)流片補助資金申請表。
(2)流片補助資金匯總表。
(3)項目研發說明(包括產品類型、產品概述、產品技術先進性、產品經濟效益)等。
(4)芯片版圖縮略圖(需用彩印)、產品外觀照片。
(5)晶圓廠流片項目訂單或合同、發票、付款憑證(境外加工的需提供報關單或委外加工證明)、EDA正版軟件使用證明;流片項目應包含光罩(層)、晶圓(張),單據金額和申報金額如果有不一致需做說明。
(6)多項目晶圓項目需要提供以下說明之一:晶圓廠主導的多項目晶圓項目,應在合同上體現;企業自主多項目晶圓項目,需提供圖示說明此套光罩所包含的項目;企業采用多合一復合板,需提供多合一板圖示說明。
4.備注:通過第三方流片的,需提供第三方與晶圓廠的代理關系佐證材料。
(四)IP購買補助
1.申報條件:
(1)本市從事集成電路設計的企業,購買IP用于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25微米(含)等高端芯片研發,購買IP后需向市集成電路辦報備。
(2)提供方應為專業IP提供商或設計機構,且成立三年以上。
(3)購買方與提供方應為非關聯關系,且已簽訂轉讓或授權合同,完成合同付款,完成多項目晶圓或工程流片。
2.補助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IP購買直接費用的30%給予補助,每個單位每年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3.申報材料:
(1)IP購買補助資金申請表。
(2)IP購買補助資金匯總表。
(3)IP核使用情況說明、IP使用原理圖以及模塊圖、產品版圖(附IP位置標注),企業購買的IP核實施轉化運作的佐證材料(完成多項目晶圓或工程流片,包括不限于:流片、驗證報告等)。
(4)IP轉讓或授權許可合同、發票及銀行支付憑證等。
(5)合同雙方的非關聯聲明或相關佐證材料。
4.備注:
(1)IP購買包括授權、轉讓等形式。
(2)本條款IP特指因芯片研發需要而進行的IP核復用,包括軟核IP、固核IP、硬核IP等,不包含專利、軟件著作權等。
(3)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譯文本。
(五)EDA工具購買補助
1.申報條件:
購買的工具應是本企業使用的EDA工具。
2.補助標準:
(1)對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購買EDA工具軟件的,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20%給予補助。
(2)對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購買國產EDA工具軟件的,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30%給予補助。
(3)每個單位年度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3.申報材料:
(1)EDA工具購買補助資金匯總表。
(2)購買EDA工具必要性說明(包括購買的模塊、版本、功能等基本信息,供應商行業地位概述,工具優勢說明)。
(3)購買合同、發票及銀行支付憑證等。
4.備注: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譯件。
第三類 支持提質增效
(六)設備購買補助
1.申報條件:
(1)本市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測及裝備和材料企業,申請的設備須在廈門本地,且已投入使用。
(2)購買的設備須為光刻設備、薄膜設備、刻蝕清洗設備、離子注入及擴散設備、研磨拋光設備、封裝測試設備、檢測設備等核心設備。
2.補助標準:
(1)對于購買國外廠商配套的核心設備,按采購金額的5%給予補助。
(2)對于購買國內廠商配套的核心設備,按采購金額的10%給予補助。
每個單位年度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3.申報材料:
(1)設備購買補助資金匯總表。
(2)項目合同、發票及銀行支付憑證復印件(境外購置設備的需提供進口報關單)。
4.備注:補助額度以已付款票據(不含稅)為準。購置國內設備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間為準;購置進口設備以海關報稅單申報日期為準。
(七)設備融資租賃補助
1.申報條件:
(1)本市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測及裝備和材料企業,通過設備融資租賃方式開展項目建設,申請的設備須在廈門本地,且已投入使用。
(2)申請的設備須為光刻設備、薄膜設備、刻蝕清洗設備、離子注入及擴散設備、研磨拋光設備、封裝測試設備、檢測設備等核心設備。
2.補助標準:
按照設備融資租賃費用(手續費、利息)的20%給予補助,每個單位年度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申報材料:
(1)設備融資租賃補助資金匯總表。
(2)項目合同、證明融資租賃手續費、利息費用的發票及銀行支付憑證復印件。
(3)融資租賃企業設備采購合同、發票等相關憑證。
(八)電力穩壓系統補助
1.申報條件:
(1)本市集成電路制造、封裝測試企業,申請的電力穩壓設備須在廈門本地,且已投入使用。
(2)項目電壓等級達到10kV(含)以上,穩壓設備符合《電力穩壓系統設備清單》。
2.補助標準:
實際設備投資額的20%的補助,每個單位年度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申報材料:
(1)電力穩壓系統補助資金匯總表。
(2)項目電壓等級的相關佐證材料。
(3)項目合同、發票及銀行支付憑證復印件(境外購置設備的需提供進口報關單)。
(九)潔凈室裝修補助
1.申報條件:
(1)補助對象為本市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測及裝備和材料企業,潔凈室已投入使用。
(2)潔凈室等級須達到千級及以上。
2.補助標準:
潔凈室裝修實際造價的20%給予補助,每個單位年度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申報材料:
(1)潔凈室裝修補助項目匯總表。
(2)潔凈室等級的相關佐證材料。
(3)項目合同、發票及銀行支付憑證復印件。
第四類 支持生態建設
(十)芯片采購補助
1.申報條件:
(1)年銷售額1億元以上的系統(整機、終端、模組)企業。
(2)企業采購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企業設計、生產的芯片,且用于本市工廠產品的生產制造。
(3)向關聯企業的采購不計入補助核算采購費用總額。
2.補助標準:
按采購額的10%給予補助,每個單位年度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補助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
3.申報材料:
(1)芯片采購補助資金匯總表。
(2)專項審計報告(內容須包含但不限于年度主要產品銷售收入,采購項目情況等);企業年度銷售額以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為準。
(3)芯片應用在整機、終端、模組上的相關佐證材料。
(4)采購合同、發票及銀行支付憑證等。
(5)雙方簽章的非關聯聲明或相關佐證材料。
(十一)封裝測試補助
1.申報條件:
(1)本市集成電路設計企業。
(2)集成電路設計企業首年度利用符合條件的生產線進行封裝測試。
(3)在關聯企業進行封裝測試的不計入補助核算費用總額。
2.補助標準:
按封裝測試費用的50%給予補助,每個單位年度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3.申報材料:
(1)封裝測試補助資金匯總表。
(2)項目說明(包括產品概述、封裝類型、測試方式)等,項目相關文檔、圖片。
(3)項目訂單或合同、發票、付款憑證、結算明細表等。
(十二)支持公共服務平臺提升服務能力
1.申報條件:
(1)本市集成電路產業公共服務平臺。
(2)公共服務平臺每年度為50家以上企業提供技術研發支撐、流片代理、人才培訓等服務。
2.補助標準:
按服務收入的30%給予平臺獎勵,每個平臺年度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3.申報材料:
(1)公共服務平臺補助資金匯總表。
(2)服務合同、發票及銀行收款憑證等。
(十三)支持舉辦行業活動
1.申報條件:
經報市集成電路辦同意,在本市組織舉辦全國性創新創業大賽、行業年會、產業大會、產業論壇等以推動產業發展為目的的非營利性活動。
2.補助標準:
對活動場租費、交通費、資料費及專家差旅費、食宿費等支出的50%給予補助,每場活動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3.申報材料:
(1)專項審計報告。
(2)發票及銀行付款憑證等。
三、有關情況說明
(一)本實施細則中“符合條件”的企業(生產線)須為本市集成電路企業(生產線)。
(二)原集成電路政策中,涉及研發、生產、辦公用房租金補助等政策,可申報由各區政府、火炬管委會、自貿委組織實施的招商等相關政策中的現有補助政策;涉及企業增產增效獎勵政策,可申報由市工信局組織實施的鼓勵企業增產增效獎勵政策(廈工信運行〔2022〕140號);涉及重大科技獎勵政策,可申報由市科技局組織實施的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廈府辦規〔2020〕7號)等。
(三)對于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執行聯合懲戒規定。
廈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辦公室
2022年7月21日印發